毕业论文
计算机论文
经济论文
生物论文
数学论文
物理论文
机械论文
新闻传播论文
音乐舞蹈论文
法学论文
文学论文
材料科学
英语论文
日语论文
化学论文
自动化
管理论文
艺术论文
会计论文
土木工程
电子通信
食品科学
教学论文
医学论文
体育论文
论文下载
研究现状
任务书
开题报告
外文文献翻译
文献综述
范文
我国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哪一年(16)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解读:
本条是关于处分监督的规定。
为强化对严重违规和泄露国家秘密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本条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处分监督的职责。“不依法给予处分”,主要包括应当给予处分而不处分,应当追究领导责任而不追究,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明显偏轻或者偏重,没有按规定时限予以处理等情形。“拒不纠正”,主要是指机关、单位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纠正建议,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或者推诿、拖延,在规定时限内不作处理等情形。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纠正建议,主要采用书面建议方式,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约谈有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或者现场督查等方式。对于机关、单位拒不执行纠正建议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法律责任
1、明确了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
通信
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我国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哪一年?
标准答案:1988年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解读:
本条是关于严重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一款明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列举的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这些违规行为是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国家秘密安全遭受严重威胁的最常见、最典型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不论是否产生泄密实际后果,只要发生所列举的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都应依法追究责任。
本款主要规定两种法律责任形式:
一是行政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处分。
共1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上一篇:
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作用
下一篇:
神舟十二号航天员进舱
我国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构建研究
我国制造业规模外汇储备稳居世界
保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将涉及
科举制度的利弊
2021年我国新列管几种易制毒化学品
经济发展具有强大韧性和活力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么答案
浅议体态律动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信息技术茬旅游专业教學...
浅谈岗位廉洁教育的方法与途径【3858字】
旅游英语推进邢台市旅游...
湖南长沙市生育津贴政策...
PF--1415反击式破碎机箱体设计开题报告
试析多元智能理论茬体育...
摩羯座运势2022,摩羯座...
基于中频信号的家用治疗...
羟肟类萃取剂对嗜酸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