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侦查过程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具有强制性任意性两种类型。侦查过程中 的强制性措施是指即使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也会对其采取强制的手段对其合法的 权利采取必要的限制,比如限制其人身自由,搜查等。侦查过程中的任意性是指由犯罪嫌疑人自己知道并主动配合,采取措施的手段不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严重 损害。例如通过合法手段询问证人和当事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技术 侦查措施时,犯罪嫌疑人并不了解,其实施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并且犯罪嫌疑人也不会配合。所以,侦查措施的过程具有强制性。

上一篇: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下一篇: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

论电信诈骗罪

融资担保业的现状及担保...

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的法律完善

浅析小官巨腐的成因和措施

浅析网络隐私权

网络传播虚假新闻侦查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關法...

企业科研管理中统计报表...

“时尚与旅游”电子杂志的设计制作

家电制造企业绿色供應链...

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法律...

透过家徽看日本文化家紋から見る日本文化

农村幼儿教育开题报告

基于安卓平台的二维码会议管理系统设计

ASP.net+sqlserver会员管理系统设计

华夫饼国内外研究现状

高校体育场馆效益研究【27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