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假释的适用率远低于减刑的适用率
我国刑罚执行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一个是指减刑,我国刑法规定的减刑
指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自由刑罪犯如认真接受改造,真诚悔罪的予以减少刑期的一种制度;另一个指的是假释。但是如果从惩罚与教育原则的出发点考虑,减刑的
社会效果低于假释制度。但是从我国现在的假释与减刑比率来看,假释是低于减刑的。
      图三:2010年到2014年我国监狱减刑、假释率比较4
年份(年)    假释个数(人)    假释百分比(%)    减刑百分比(%)    减刑个数(人)
2010    30.336    2.28    22.33    280.550
2011    38.696    2.71    21.12    294.360
2012    45.130    3.03    22.88    320.768
2013    31.258    2.10    24.56    335.369
2014    32.587    2.19    25.36    280.763   在上面的一个表格中可以分析出,我国减刑的比率远高于我国的假释比率。近几年的减刑率基本保持在百分之二十左右,但是与之对应的假释率基本保持在百分之二左右,差距在十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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