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电子商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但往往会与他人或公众利益发生冲突, 为此法律必须调整利益冲突, 协调利益, 确定正确的边界。在电子商务中,给予消费者后悔权后, 和其他人的权利经常是冲突的, 所以权利使用过程中在相关措施规定,禁止权利滥用。

后悔权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的, 而绝非后悔权制度所保护非理性行为。因此德国立法如果消费者访问邀请经销商销售, 不实施平静的方法返回。消费者必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照制定的形式去行使,这表明关于国家的司法判定与立法规定注意到到后悔权滥用活动大概形成的风险。

国际上立法对于权力滥用之规定大多着眼于消费者要遵守诚实信用的规定, 禁止权利滥用对不同情形作出不同的限定, 如某些商品应限制行使状况, 某些消费者应限制消费心理的成熟程度等等, 主要突出不同领域的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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