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政府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渐得到发展和完善。2007年10月15日,中央总胡锦涛在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8]2007年,3 月10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正式宣布一个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我国改革和发展,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9]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不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蕴含着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一体系的形成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建设发展中有关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重要基础,带来了无穷的动力了。自此,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法律体系建设过程终于有了里程碑式的成果。

上一篇:在校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几个突出问题
下一篇:《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规范和约束

工时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论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违法的法律责任

论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完善

论中英两国当代法律教育制度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浅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茬...

从政策角度谈黑龙江對俄...

STC89C52单片机NRF24L01的无线病房呼叫系统设计

基于Joomla平台的计算机学院网站设计与开发

上海居民的社会参与研究

AES算法GPU协处理下分组加...

酵母菌发酵生产天然香料...

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大學生...

浅谈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

压疮高危人群的标准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