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秘密窃取说”发挥了其保护公私财产源.自/吹冰·论\文'网·www.chuibin.com/、惩治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作用。

   3.2 “秘密窃取说”的疑点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我们常会发现不少公然行窃的案例,所以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并不局限在“秘密窃取”。纵然行为人在主、客观上均具有“公开”性,也有成立盗窃罪的可能性。[ ]参考本文开篇的三个案例,我们发现在实践中,以“秘密窃取”的行为标准来判断盗窃罪当罪与否,越来越表现出其不合理的一面。所以,对此我们有必要深思“秘密窃取说”的合理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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