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罗定理出发,一定程度上,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合同治理是对症下药的好办法,但是从政府内部性和市场外部性客观存在的事实来看,将合同治理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又存在一道天然的障碍。因此,我们在看到合同治理模式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时拿出的不凡成绩单的同时,也要及时反思当下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合同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尽可能将合同治理模式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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