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

由前文我们可以看出,相约自杀中有很多情况是在另一方的或者教唆或者帮助下完成 了自杀行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就要按照按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是否应该追究其 中一方的刑事责任了3。

首先,在教唆式相约自杀中,无论被教唆者最终是否自杀,教唆者都应当负有刑事责 任。前文中提到,被教唆者在相约自杀中所产生的自杀的故意和发生的自杀的行为都是有 教唆者所诱导,在刑法中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教唆者在在主观上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 故意,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自杀有所规定,但是剥夺他人生命明显是触 犯了刑法的规定。所以,在教唆式相约自杀中,教唆者应当视为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 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一篇: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困境及其完善
下一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二手车交易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研究

浅析我国的遗赠物权变动的矛盾与解决

关于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思考

论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公法限制

论工时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中的权力法定原则探讨

弹道修正弹实测弹道气象数据使用方法研究

淮安市老漂族心理与休闲体育现状的研究

人事管理系统开题报告

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林业机械作业中的安全性问题【2230字】

浅谈动画短片《天降好运》中的剧本创作

适合宝妈开的实体店,适...

组态王文献综述

紫陵阁

大学生就业方向与专业关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