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航运保险公司运营能力较差

与国外著名的保险公司相比,由于航运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航运保险公司在运营能力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管理和经营能力欠缺、理赔能力不足、技术和服务体系不完善。在风险防范和管控方面,我国的航运保险公司主要缺乏对高保额、高风险货物等的装、卸船、运输及中转环节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措施,因而与国际保险业相比差距巨大。在理赔过程中,对于运输、贸易、结算等稍为复杂一些的赔案及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司法管辖、证据保全、担保和反担保等,由于时间紧,操作难度大,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节省费用,出险后保险公司往往自己检验定损,损失的定性定量明显缺少公正性。这样一来,虽然航运事故率较低,但是事故一旦发生,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是极大的负担。加之我国航运再保险市场的缺失,严重制约航运直保公司的承保能力,使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发展困难重重。

(五)航运保险有关法律制度也有待完善

上一篇: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贸易摩擦形成机理与治理研
下一篇:我国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情况的探讨

江苏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及国际经验借鉴

湖南省小微企业参与社会保险状况分析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状况分...

镇江绿色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淮安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人寿保险销售中存在...

从人口结构变化探究浙江...

STC89C52单片机NRF24L01的无线病房呼叫系统设计

压疮高危人群的标准化中...

浅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茬...

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大學生...

上海居民的社会参与研究

酵母菌发酵生产天然香料...

基于Joomla平台的计算机学院网站设计与开发

从政策角度谈黑龙江對俄...

浅谈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

AES算法GPU协处理下分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