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献综述
三、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述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
1.营业税概念: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
2.增值税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采用税款抵扣办法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营改增的改革进程
2012.1.1 起,上海首先开展了部分服务业和管道运输业在内的交通运输业的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
2012.9.1 起,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扩至北京等八个省及直辖市,但 还没有将试点范围扩增至全国范围
2013.8.1 起,部分服务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试点推广至全国范围与 此同时广播影视传媒也进行了营改增的试点工作
2014.1.1 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内容扩大邮政服务业和铁路运输业进 行,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政策的改革范围
2016.5.1 起,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政策范围,
而营改增也将在 2016 年基本完成
(三)营改增的意义
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利于刺激经济,特别是在众多企业经营困难的时刻, 为企业带来活力,增加经济实力。这是政府有效地利用自身的“减法”,换取企 业效益和市场活力必需的“加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营改增可以使越来越多 的企业减少税收负担;从长远来看,这将是国家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此次的“营 改增”主要具有以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