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资料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到,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于女性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如男性。伴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社会分工的出现。女性由于体力上的不足而在农业生产中处于劣势地位,女性无法获取足够的财富养活自己。而避孕手段的落后,使女性生命的大部分时间处于孕期,此时身体上的不足尤为明显。她们必须得到男性的照顾,需要男性在此期间提供的食物。而她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依附于男性,顺从男性的意愿。虽然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主要责任,但家务劳动对社会和未来并没有产生直接影响。女性的贡献并没有得到认可,因此女性在承受了诸多繁琐、消磨时间的劳动之后,并没有因此而被承认她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或者说这种贡献并没有给女性带来相应的社会地位。甚至波伏娃认为女人的生殖与家务的角色是没有保障她获得同等尊严的原因。她们被迫或甘愿沦为“他者”的地位,丧失自我。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中,男性天生的体力优势让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社会的顶端。在现代社会,女性所占有的物质资料依然少于男性。2011 年10月21 日(星期五)上午 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妇联副主席、处第一宋秀岩介绍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有关情况。其中提到,男女两性的劳动收入差距比较大。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年均劳动收入分别是男性的 67.3%和56%。收入的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从事职业的不同,贡献的不同都会影响收入的高低。但男性普遍高于女性的收入,使家庭生活的质量,夫妻双方的居住的地址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男性决定的。
(二)个体生存能力 波伏娃认为,女性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劣势并不是男女不平等的唯一根源。我们还不得不提到个体生存能力。个体生存能力是指人运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生理意义上的能力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能力。女性普遍在家务方面比较擅长,但如果她无法在社会中获取满足自身生存的物质,那她的个体生存能力则是低下的,她不得不去依赖别人的帮助。这便涉及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我们在某一方面依赖于他人时,我们便该明白这种依赖并非是无偿的。在社会中,我们需要付出我们的智力和劳动力换取收入,而此惯例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家庭生活。长期以来的“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深深的镌刻在人们心中。女性的主要任务是照顾家庭,对孩子和丈夫照顾不周则是妻子失职的表现。女性无法去从事任何职业,男性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职责。长期存在的父权制文化塑造了模范家庭的范式。由于男性长期掌握了家庭的经济大权,他便掌握了家庭的话语权。加之父权制文化强加给女性的诸多束缚,女性长期处于从属的地位,沦为“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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