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方面,行政相对人没有权利对抽象行政行为单独提出复议申请,抽象行政行为是被有限的列入到行政复议范畴当中,只有与具体行政行为一起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虽然将规范性文件归入到复议范畴中,但并不完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七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包含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具体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明确知道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只包括:“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一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包含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畴中。实际上,抽象行政行为比具体的行政诉讼更为重要,因为它是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管理对象,可以重复应用。 因此,监督检讨更为重要; 而这些抽象的行政行为即使有独立的监督机制来监督,但实际上的监督是不到位的。如果可以提前发现抽象行政行为的问题并且提出对策解决时,就可以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或者使这些纠纷可以及时的纠正,减小损害。

上一篇:华西村景区游客结构及行为特征研究
下一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职能探索以农民工问题为例

90后自助旅游者行为特征的分析

资生堂线上提高市场占有...

基于数据挖掘的项目型企业CRM应用研究

女性向游戏玩家的消费心理行为研究

高管胜任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基于消费者行为变迁的奢...

自媒体传播中的道德失范问题及对策

农村幼儿教育开题报告

华夫饼国内外研究现状

透过家徽看日本文化家紋から見る日本文化

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法律...

企业科研管理中统计报表...

ASP.net+sqlserver会员管理系统设计

基于安卓平台的二维码会议管理系统设计

家电制造企业绿色供應链...

高校体育场馆效益研究【2772字】

“时尚与旅游”电子杂志的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