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互能力好
网络直播广告具有很强的互动性,观众和主播都可以对广告的内容的进行提问、回复与互动。例如观看者利用文字对广告内容进行询问,主播通过视频实时进行回复。甚至可以完成某些产品的在线实时销售。在直播的过程中,广告受众与主播之间的互动以及话题的讨论都无形中为广告本身进行了宣传,也提高了直播节目的关注度。同时受众群体对于感兴趣的言语、图像、视频的转发,也在为广告主进行了免费的推广宣传,这种传播形式是传统的纸媒或电视广告无法达到的。
4、传播效率高
对于内容有趣、互动性好且能够快速博得网友眼球的广告,受众网友只需在自己熟悉的社群圈内进行转发或分享等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将广告快速主动的传播。由此可见,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直播广告的传播异常高效。
5、广告投放效果可测量
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投放的广告,其访问量、点击率、用户留言、转载与分享率、浏览时间等用户行为数据,都是可以记录并用以评价广告或所推广的产品,数据是评价和统计广告投放效果最直观的的形式,这对于广告投放者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3网络直播广告的表现形式及特点
网络直播广告的形式按照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游戏类型、体育类型、名人类型以及各种生活大众类型的。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实现网络在线直播;2009年开始许多网民通过各种网络视频媒体观看、追踪两会的实时动态;如今网上购物也不仅限于搜搜图片,看看评论,大家可以在直播平台上一起讨论物品如何,直播广告无处不在,模式各式各样,如下有:
1、单纯视频类广告
单纯视频类广告中最早出现和广泛使用的是贴片广告,其操作方法是在网络直播开始、结束或节目段落间隔中插入广告。但其缺点是网友可以对其进行快进快退、复制粘贴、忽略等操作。
2、视频互动模式
该类技术最早出现在FLASH动画游戏中,借助这一模式,企业可以让直播视频中的主播与网友真正互动起来。并且随着目前基于互联网的各类智能设备终端的研发和使用,可以更好的提高这类技术的使用范围和效率。互动性作为网络广告之一的网络视频广告,继承了网络广告互动传播的特性,具有网络媒体互动的属性,可以实现“传”、“受”双方的互动传播[ ]。所以更易于让人接受,而传统的广告,受众是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而直播广告可以使受众主动地接受和了解其自身需要的信息,这种广告形式将单向模式变成了一种双向的互动模式。被动的接受不免让受众产生厌烦情绪,主动的去接受更容易引起受众的好奇心,也更能激起受众的消费欲望。在互动方面和传统的广告模式相对比,网络直播的广告更易于让大众接受。
3、病毒营销
由于现代网络技术和各种应用的普及,广大受众网友对感兴趣的信息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转发或分享,并将其扩展到更广泛的范围。这样,就可以借助广大受众网友进行无成本的大范围传播,这样的传播方式就像流行病毒传播一样,许多网络直播广告通过在微博、QQ、微信等交友互动软件的朋友圈中进行多次发布和转发,当网友浏览网页时便会频繁的看到该类内容,这样病毒式的营销方式可以达到很高的客户浏览率,因而也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4网络直播广告发展的利与弊
网络直播做为一种新的网络传播形式,它所包含的领域越来越广,也越来越为大众所接爱,在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它已经演变成了一中生活状态,深受网民们的喜爱,其中也不乏附带产品推广、电商活动,各种综艺节目、网络剧和线下商业活动推广等各种形式的广告。网络直播除了服务于生活,网络直播广告更是另一种创造价值的方式,有着众多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