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报复的心理

杨某因与前女友闫德利发生矛盾,为了报复,杨某2009年10月12日,发了一篇“艾滋病女闫德利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帖子在互联网上并被广泛转载,同时曝光的还有200多个所谓“性接触者”的手机号码和大量闫德利的“艳照”。一名再普通不过的30岁女性成了网络谣言的受害者,而被公布的200多个手机号码也使真正的手机号码持有者不断的接到所谓的“求证”电话,被周围熟悉的人误解和质疑,给他们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干扰。虽然2009年10月21日容城警方在北京宣武某小区将所谓容城“艾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闫德利的前男友(杨某)一举抓获,并以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的罪名被容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艾滋女”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却是终生也难以抚平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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